这两天发现国内各大论坛沸沸扬扬,各种抨击科比黑肘的帖子随处可见,并伴随着大量科黑科蜜的超强回复。看来,NBA在这项篮球顶级赛事在国内拥有的球迷基数确实有够庞大。
事先申明,我不是科蜜,也不是姚蜜。我只是那千千万万普普通通球迷中的一员,火箭湖人谁输谁赢与万里之外的我们一点关系也没,关注NBA,其实不过是为了欣赏高水平的篮球比赛而已。昨日科比与阿泰的争执让球迷异常重视,通过慢镜头重放显示科比在抢位时,右臂存在故意击打阿泰的动作,由于主场哨的普遍存在,所以当时裁判有意疏略这一动作。但根据NBA的规定,球员的肘部如果击打到对手肩部以上的部位将被自动停赛一场,而NBA相关部门认为科比的动作只打到了阿泰胸部位置,仅仅判罚了一级犯规,并无其他加罚。更离谱的是,NBA官方方宣布湖人队后卫费舍尔由于恶意用头肘撞击斯科拉,判罚二级犯规,并处以停赛一场的处罚。我就纳了闷了,一级犯规的没啥事,二级犯规的却停赛?这保护的也太过明显了吧。天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呢,明星球员就不用接受处罚了?